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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如何申辦農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發布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應備文件如下:1.農用證明申請書(申請人及代理人須簽名、蓋章) 2.審查表 3.會勘紀錄表(申請人須簽名、蓋章) 4.切結書 5.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6.近一個月的第一類土地謄本及地籍圖(都計內農地須檢附使用分區證明) 7.其他(如委託書、分管契約、分管證明書、印鑑證明、現況照片及繼承系統表等)。如有不清楚之處,平鎮區公所有提供申請範本(可複印)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