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資料均需附1式2份給本公所,另請管理委員會自行留存1份以供日後查閱至本公所辦理時,請攜帶管理委員會印信與主任委員私章,以利辦理。一、補發申請函。二、主任委員(管理委員)身份證影本。三、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3個月內建物謄本。(地政事務所申請)四、使用執照(建築物地址及戶數)。五、若有組織報備證明影本,請附上。
所有資料均需附1式2份給本公所,另請管理委員會自行留存1份以供日後查閱
至本公所辦理時,請攜帶管理委員會印信與主任委員私章,以利辦理。一、補發申請函。二、主任委員(管理委員)身份證影本。三、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3個月內建物謄本。(地政事務所申請)四、使用執照(建築物地址及戶數)。五、若有組織報備證明影本,請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