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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請託關說事件登錄程序為何?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回 答:


依照本縣要點第五點規定,簡述如下:
(一)請託關說事件,應由被請託關說者於三日內向所屬機關政風機構登錄;未設置政風機構者,應向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或首長指定之人員登錄。
(二)未設置政風機構或兼辦政風業務人員之機關學校,其首長應指定專責登錄人員。
(三)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請託關說者,應向本府政風處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