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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求職防騙暨就業隱私維護宣導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1、「求職面試留意徵才內容,不隨意繳費或簽約,並維護就業隱私。」。

2、「徵才廣告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違法將處6萬至3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