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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度全國採伐計畫書(第1期)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楊翎翎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公告所列附件作業別為皆伐且面積達二公頃以上之採伐案件,應按其個案適用情形,依公告事項及附件備註欄 敘明依環境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6條第2項規定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依據及理由,請各採運許可證核發機關依公告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