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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因應本市失能人口逐漸增加,並協助家屬減輕照顧負擔,滿足多樣性之照顧需求,使民眾能獲得適當照顧服務。

★以『單一窗口、免費諮詢、多元服務』的方式、全人照顧的原則,適切的整合所需的服務體系與資源,提供需要長期照顧服務的民眾完整性、持續性、可近性的照顧服務


(一)長照服務對象:

1.設籍各縣市,居住桃園。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全齡)

3.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4.55-64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5.65歲以上失能老人

6.65歲以上需協助且獨居的老人


(二)申請長照服務方式:

1、申請服務流程:

民眾提出書面申請經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初步審查後,由照顧管理專員到民眾家中進行訪視,評估個案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由照顧管理專員核定服務項目及補助額度,最後派案服務單位提供長期照顧服務並定期複評個案需求是否改變。

*申請民眾可親洽以下任一受案窗口提出申請:桃園市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等。亦可上網至桃園市政府「桃園網路E指通」申請:

https://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tycgOnline.action;jsessionid=E5FBB6D1829FA1EEC3D8D676F9DC9198



2、中心位置:

■衛生局

地址: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電話:(03)332-1328

傳真:(03)332-1338

■南區分站

地址:中壢區溪洲街298號4樓(中壢衛生、戶政、環保、稅務聯合辦公大樓)

電話:(03)461-3990

傳真:(03)461-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