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中心緣起
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移入人口眾多,城鄉差距明顯,嚴重適應困難學生與日俱增,各種家庭問題複雜度提高。有鑑於此,桃園市政府乃配合教育部政策,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條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並於100年8月1日成立「桃園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自103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後,改名為「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協助本市各高中職及國中小推動學校三級輔導工作,以建構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
※ 人力配置
中心設有主任一名,由龍潭國中黃寒楨校長兼任,執行秘書一名,教育訓練組長一名及行政個管組長一名,市級駐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配置於中心總部(東安國中內)。另55班以上國中小駐站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服務駐站學校並支援鄰近學校,協助個案輔導及資源整合。
※聯絡方式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東安國中內)
電話:03-460-9199、460-9195、460-9198、460-9399
傳真:03-460-6399
E-mail:tycsgcc18@ms.tyc.edu.tw
※ 服務項目
心理衛生、諮詢服務
危機減壓安心服務
生涯探索號
適性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