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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服務宗旨

  1. 為因應本市失能人口逐漸增加,並協助家屬減輕照顧負擔,滿足多樣性之照顧需求,使民眾能獲得適當照顧服務。
  2. 以『單一窗口、免費諮詢、多元服務』的方式、全人照顧的原則,適切的整合所需的服務體系與資源,提供需要長期照顧服務的民眾完整性、持續性、可近性的照顧服務。

服務申請對象

  1. 65歲以上失能長者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失能身心障礙者
  4.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5.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65歲以上獨居或衰弱老人

(以上對象需經評估符合失能等級2至8級)

申請方式

  1. 長照服務專線: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
  2. 網路申請:至「桃園網路e指通」網站(路徑:首頁>社會救助>24長期照護服務)
  3. 臨櫃申請:桃園市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等。

申請流程

民眾提出申請後,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初步審查,照顧管理專員會至民眾家中進行訪視及評估個案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由照顧管理專員核定服務項目及補助額度,再請A單位與個案/家屬討論照顧計畫及連結服務提供單位提供長照服務,並定期複評個案需求是否改變。

桃園市照顧管理中心分站資訊

    平鎮區分站

     地址:32084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4樓

     電話:(03)461-3990

     傳真:(03)461-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