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平鎮區公園、景觀步道體健器材遊樂設施修繕工程(開口合約)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3.80.53
[機關名稱]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單位名稱]農經課
[機關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秘書室
[聯絡電話](034)572105分機2607
[傳真號碼](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Secret@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1051206002
[標案名稱]平鎮區公園、景觀步道體健器材遊樂設施修繕工程(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3,5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3,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增購之項目、單價及內容與契約同,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5/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5/12/20 17:00
[開標時間]105/12/21 09:10
[開標地點]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壹拾柒萬元整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磬)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証明文件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項目列有「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或批發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之廠商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4、票據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5、有效公會會員證6、廠商投標聲明書以上證件影本缺一或資格不符時,視為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決標方式:低於核定底價且最低價者得標
二、付款方式:每2個月驗收付款1次,驗收合格後付款,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結算,餘詳本案施工補充說明書。
三、本案聯絡人:陳威仲;電話:03-4572105-2380
四、保固期限:1年。
五、未來增購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六、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附註:
本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3-4580534;傳真03-4580534,地址平鎮區振興路5號,電子檢舉信箱:10012290@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