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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應注意事項」

  • 發布單位:民政課
  • 聯絡人:游筱屏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教育部體育署為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各項體育活動過程圓滿順暢,避免違反法令規定或衍生爭議,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內容詳如附件,請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