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更改建置的時間及名稱
平鎮和楊梅埔心交界處,有原稱掌路寮的小庄,是由於先民為了保衛大湖口至中壢、桃園之行旅安全而在此地設置崗哨看守。日後人口漸多、治安轉好,取名保護平安的意思,改稱安平鎮。以後,在日據時期又一再更改行政機關的單位名稱,一直到民國39年﹝1959﹞,將原來的「平鎮庄」改為「平鎮鄉」,後來因迅速繁榮,於民國81年﹝1992﹞3月1日改制升格為桃園縣平鎮市,民國103年﹝2014﹞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平鎮由縣轄市改制為區。
主要更改建置的時間及名稱建置時間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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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27年(1901)11月 | 編置屬桃仔園廳中壢支廳第十四區,轄宋屋庄等四庄。第十五區,轄安平鎮庄等二庄。第十六區,轄南勢庄等五庄。(內八庄為今平鎮轄區,外為他鄉鎮市轄區。) |
清光緒29年(1903)1月 | 編置屬桃仔園廳中壢支廳第八區,轄宋屋庄等五庄。第九區,轄安平鎮庄等五庄。(內八庄為今平鎮市轄區。) |
清光緒31年(1905) | 編置屬於桃園廳中壢支廳安平鎮區及宋屋區 |
大正4年(1915)2月 | 編置屬於桃園廳中壢支廳興南庄宋屋區(轄宋屋庄、雙連坡庄、北勢庄及今中壢市三座屋庄、楊梅鎮高山頂庄等五庄)、安平鎮區(轄安平鎮庄、山仔頂庄、南勢庄、社仔庄、東勢庄等五庄。) |
主要更改建置的時間及名稱建置時間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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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9年(1920)9月 | 日本在臺實施地方制度將三個字以上的地名都改為兩個字因此將安平鎮易名為平鎮。編置屬於新竹州中壢郡平鎮庄,下轄社子、東勢、南勢、山仔頂、平鎮、北勢、宋屋、雙連坡等八大字,庄役場設在南勢庄。 |
民國34年(1945)12月 |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改編行政區,平鎮庄改為大新竹縣平鎮鄉,下轄平鎮、宋屋、南勢、山峰、東勢、北勢、高雙、東社等八村。鄉公所設在南勢村中豐路邊原來之平鎮庄役場原址。(今南勢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
民國39年(1950)10月 | 臺灣省各級行政區重新劃分新編制,平鎮鄉改隸新成立的桃園縣,下轄平鎮、宋屋、南勢、山峰、東社、北勢、東勢、高雙八村,鄉公所仍設在平鎮鄉南勢村中豐路邊原址。 |
民國41年(1952) | 平鎮鄉公所遷移到平鎮鄉延平路一段與康樂路交叉路口,即中壢國小南側圍牆對面,改建的平鎮鄉第一公有市場二樓作辦公室。 |
民國43年(1954) | 由東社村分出增設忠貞村,全鄉共為九個村。 |
民國54年(1965) | 由忠貞村分出增設中正村,由北勢村分出增設新勢村,全鄉共為十一個村。 |
民國56年(1967) | 由東社村分出增設貿易村,全鄉共為十二個村。 |
民國57年(1968) | 由東社村分出增設建安村,全鄉共為十三個村。 |
民國58年(1969) | 由宋屋村分出增設復旦村,全鄉共為十四個村。 |
民國61年(1972) | 由山峰村分出增設湧光村,全鄉共為十五個村。 |
民國70年(1981) | 由復旦村分出增設義民村,全鄉共為十六個村。 |
民國71年(1982) | 由東社村分出增設龍興、龍恩村,由建安村分出增設東安村,由北勢村分出增設北興、北貴村,由新勢村分出增設新富村,由復旦村分出增設廣興村,由山峰村分出增設莊敬村,由高雙村分出增設雙連村。配合村里鄰人口戶編制標準全鄉改編為:雙連、高雙、湧光、莊敬、山峰、廣興、復旦、義民、宋屋、新富、新勢、北勢、北貴、北興、中正、忠貞、貿易、東安、建安、龍恩、龍興、東社、平鎮、南勢、東勢,全鄉共為二十五村,鄉公所設在平鎮鄉新富村振興路邊。 |
主要更改建置的時間及名稱建置時間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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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1年(1992) | 由南勢里分出增設金星里,由平鎮里分出增設鎮興里,由建安里分出增設華安里,由東安里分出增設新安里,由北勢里分出增設北華、北安里,由北興里分出增設金陵里,由北貴里分出增設北富里,新勢里分出增設新榮里,由新富里分出增設新貴里,由宋屋里分出增設廣仁里,由義民里分出增設義興里,由廣興里分出增設廣達里,由山峰里分出增設福林里,由湧光里分出增設湧豐、湧安里,全市共計四十一個里。 |
民國81年(1992)3月1日 | 核定升格改制為平鎮市,仍隸桃園縣,下轄雙連、高雙、復旦、宋屋、廣達、廣興、義興、新勢、北安、北勢、北華、金陵、新富、新榮、義民、廣仁、平鎮、鎮興、金星、南勢、新貴、北興、北貴、北富、龍恩、建安、東社、龍興、貿易、忠貞、中正、華安、新安、東勢、福林、山峰、莊敬、湧豐、湧光、湧安、東安等四十一里,市公所設在平鎮市新富里振興路5號。 |
民國91年(2002)2月1日 | 本市行政區域調整由金星里分出增設平南、平安兩里,由新富里分出增設新英里,由宋屋里分出增設平興里,由復旦里分出增設復興里,總共增設5里加上原有41里,總計46里,市公所仍為振興路5號原址。 |
政府組織
平鎮依建置的不同,連帶的職銜、名稱也隨之改變,在日據時期稱為「庄」,長稱為「庄長」;光復初期改遵「鄉」,首長稱為「鄉長」,其職務由政府任命,並沒有一定之任期。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制定「臺灣省各縣市鄉鎮市長、副鄉鎮市長選舉辦法」公布實施後,鄉長由鄉民代表會產生,辦理過兩次選舉;自民國39年﹝1950﹞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後,鄉長改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平鎮因建置名稱之不同,出現四個個階段階段 | 名稱 | 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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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平鎮庄 | 從大正9年(1920)至臺灣光復為止 | 首長是「庄長」,由新竹州廳派任,無一定之任期 |
二 | 平鎮鄉 | 從民國34年(1945)臺灣光復後,至升格改制為縣轄市為止 | 首長雖同為「鄉長」,因建置先後分屬大新竹縣及桃園縣,又因法令的修改,產生兩種不同的選舉辦法,任期也不同,連帶屆數也都各自獨立計算。 |
三 | 平鎮市 | 從民國81年(1992)3月1日 | 依據「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組織規程」的人口等因素,升格改制為縣轄市後,原任鄉長自動改職為「市長」,屆數更改為第一屆,補足原鄉長剩餘任期。 |
四 | 平鎮區 | 民國103 ﹝2014﹞年12月25日 | 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平鎮由縣轄市改制為區。 |
平鎮庄時的庄長年份 | 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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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9年(1920) | 黃立枝 |
大正13年(1924)4月28日 | 黃立枝 |
大正14年(1925) | 湯鼎佑 |
昭和3年(1928)3月31日 | 湯鼎佑 |
昭和6年(1931)3月25日 | 湯鼎佑 |
昭和7年(1932) | 湯鼎佑 |
昭和9年(1934) | 鄧盛裘 |
昭和10年(1935) | 時任藤二(助役鍾文浪,會計役葉雲如) |
昭和13年(1938) | 過井(助役鍾文浪,會計役梁廷桓) |
昭和16年(1941) | 過井(助役鍾文浪,會計役吳石木) |
平鎮鄉長由上級遴派及鄉民代表間選舉產生時期任別 | 就職日期 | 鄉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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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國34年(1945)11月 | 鄉長吳亞全,副鄉長謝清京 |
2 | 民國35年(1946)7月 | 鄉長謝清京,副鄉長葉春泉 |
3 | 民國35年(1946)12月17日 | 鄉長陳增祥,副鄉長葉春泉 |
4 | 民國38年(1949)1月1日 | 鄉長黃阿榮,副鄉長謝清國(派任總幹事宋忠彥) |
平鎮鄉長由鄉內公民選舉產生時期任別 | 就職日期 | 鄉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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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國34年(1945)11月 | 鄉長吳亞全,副鄉長謝清京 |
2 | 民國35年(1946)7月 | 鄉長謝清京,副鄉長葉春泉 |
3 | 民國35年(1946)12月17日 | 鄉長陳增祥,副鄉長葉春泉 |
4 | 民國38年(1949)1月1日 | 鄉長黃阿榮,副鄉長謝清國(派任總幹事宋忠彥) |
平鎮鄉長由鄉內公民選舉產生時期任別 | 鄉長 | 就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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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維健 | 民國40年(1951)7月6日 |
2 | 宋維健 | 民國42年(1953)7月1日 |
3 | 陳增祥 | 民國45年(1956)7月6日 |
4 | 陳增祥 | 民國49年(1960)1月5日 |
5 | 王年龍 | 民國53年(1964)3月1日 |
6 | 鄧仁汶 | 民國57年(1968)3月1日 |
7 | 黃振集 | 民國62年(1973)4月1日 |
8 | 黃振集 | 民國67年(1978)3月1日 |
9 | 陳進祥 | 民國71年(1982)3月1日 |
10 | 陳進祥 | 民國75年(1986)3月1日 |
11 | 莊玉光 | 民國79年(1990)3月1日 |
平鎮升格改制為縣轄市 市長由全市公民選舉產生時期任別 | 市長 | 就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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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莊玉光 | 民國81年(1992)3月1日 |
2 | 莊玉光 | 民國83年(1994)3月1日 |
3 | 葉步來 | 民國87年(1998)3月1日 |
4 | 李月琴 | 民國91年(2002)3月1日 |
5 | 陳萬得 | 民國95年(2006)3月1日 |
6 | 陳萬得 | 民國99年(2010)3月1日 |
任別 | 區長 | 就職日期 | 備註 |
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 平鎮由縣轄市改制為區時期1 | 林茂山 | 民國103年12月25日 | 代理區長 |
2 | 何明光 | 民國104年7月28日 | |
3 | 姜義坤 | 民國107年7月16日 | |
4 | 鄭詩鈿 | 民國107年12月25日 | |
5 | 鄭錦文 | 民國109年5月27日 | |
6 | 陳慶仁 | 民國110年7月16日 | |
7 | 呂 緣 | 民國111年12月25日 | |
8 | 蕭巧如 | 民國113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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