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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辧理「113年至114年桃園市大客車駕駛受訓即就業專案培訓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人文課
  • 聯絡人:蘇慧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本計畫招募待業之民眾(未參加勞工保險),經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評估核可具有工作意願之民眾,年齡介於20~64歲,且具有以下條件資格之一者:

  1. 取得普通小客車駕駛執照滿2年以上。 
  2. 取得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滿2年以上。 
  3. 取得普通大貨車駕駛執照滿半年以上。 
  4. 取得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滿半年以上。  


    本計畫報名資訊:經指定之就業服務中心據點、新住民、原住民會館等收受民眾繳交之參與意願書後,由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協助第1階段之條件資格檢視,經檢視符合條件資格者,依其專案職缺志願順序媒合客運業者進行面試,經錄取後始進行第2階段駕訓班之受訓媒合,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依職缺需求於113年度內辦理2梯次之媒合就業,每梯次以50人為限。


相關資訊請洽:03-3322101#6868、6869專線:03-3323255/3368991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