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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度有機農業適用肥料推廣計畫開放申請,有申請需求之農友請至農會申辦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葉晟煇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一、本計畫執行日期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如有申請需求可至農會申辦

二、作物不分長、短期,每公頃施用農糧署公告之有機農業適用肥料10公噸以上,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實際施用量不足10公噸者,按實際施用量核算補助金額(每公斤補助3元)。

三、檢附有機農業生產輔導計畫補助原則 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