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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保護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聯絡人:謝筱梅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老人保護專線
113、(03)3339090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患病受傷、發生意外或緊急事故需立即救護者。
2、未得到基本生活照顧者。
3、遭受虐待或惡意遺棄者。
4、其他需要接受保護服務者。

服務內容
1、緊急庇護。
2、法律協助。
3、經濟扶助。
4、諮詢服務。
5、相關福利法規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