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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外部資源連結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為促進政府各機關之橫向連繫,強化推動婦女權益工作之整體效能,行政院特於86年5月6日成立任務編組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其後於101年1月1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時,為強化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措施,並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特於行政院內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桃園市政府性別平等辦公室
桃園市政府於民國 93 年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105 年 7 月 26 日修正名稱為桃園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另於 108 年 5 月 7 日修正 名稱為「桃園市政府性別平等會」,積極整合、協調及督導性別平等 事務之推動,以保障性別人權,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平等,成效 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