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平鎮區今日的地域範圍,於清朝時期、日據時期實施「街庄」制度行政區域的八保庄﹝社子庄、東勢庄、安平鎮庄、北勢庄、宋屋庄、雙連坡庄、山仔頂庄﹞大致確立而來。

       臺灣早期歷史地名中的「社」,通常指的是原住民聚落;「庄」是漢人聚居的村落,其中「社子」原是指霄裡社平埔族的社域;而「山仔頂庄」、「安平鎮庄」、「雙連坡庄」有土牛溝與隘寮的設立,惟今日遺跡多已不存在,難以詳考;而宋屋庄﹝又稱廣興庄﹞,清乾隆9年﹝1744﹞宋來高、宋富麟等率族人入墾當地,聚族而居,因此得名。

       平鎮在漢人於清初入墾此地之後,逐漸形成分區防衛、守望的東勢、西勢、南勢、北勢各庄;其中「西勢」地方,因忌字音不雅,而改名為「安平鎮」,有「望鄉平安」之意。

       日據時期實行地方﹝街庄﹞制度,將本區舊地名「安平鎮」一名簡化為「平鎮」,設立平鎮庄,屬新竹州中壢郡管轄,庄役場設於南勢庄﹝舊址即今南勢國小活動中心﹞。

       民國34年﹝1945﹞臺灣光復後,新竹州改制為新竹縣,平鎮庄改編署為新竹縣中壢區平鎮鄉,平鎮鄉由平鎮庄獨立為十三鄉鎮之一。民國81年﹝1992﹞3月1日改制升格為桃園縣平鎮市,民國103年﹝2014﹞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平鎮由縣轄市改制為區。

 

平鎮區位置圖